省農業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政府新聞辦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啟動,同時發布《地理標志產品普洱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22111—2008),這個標準將于12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志著云南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標準升級為國家標準。
定義 保護范圍內按標準生產
這個國家標準將普洱茶定義為:以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內的云南大葉種曬青茶為原料,并在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內采用特定加工工藝制成,具有獨特品質特征的茶葉。按其加工工藝及品質特征,普洱茶分為普洱茶(生茶)和普洱茶(熟茶)兩種類型。這意味著要想稱為普洱茶,除按普洱茶特定加工工藝制成外,還必須具備兩個條件:原料和加工企業都必須在地理標志保護范圍內。
這意味著在云南境內按普洱茶加工工藝生產的、不在保護范圍內的也不能叫普洱茶。在省外就算是按照普洱茶加工工藝生產的也不能再打普洱茶的名號了。
強調 地理標志是知識產權
省質監局副局長陳百煉介紹,實施地理標志注冊保護是歐盟和世界上許多國家的通常做法,也是世界貿易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相關規定要求。地理標志,既是產地標志,也是質量標志,更是一種知識產權。
據了解,《地理標志產品普洱茶》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 22111—2008)規定了地理標志產品普洱茶的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術語和定義、類型與等級、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可以說是一套從茶園到茶杯全過程質量控制的國家標準。
公告 保護范圍為639個鄉鎮
按國家質檢總局2008年第60號公告規定,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為:云南省普洱市、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臨滄市、昆明市、大理白族自治州、保山市、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玉溪市、文山壯族苗族自治州等11個州(市)所轄75個縣(市、區)及所屬的639個鄉(鎮、街道辦事處)。
據了解,上述11個州市共轄97個縣、市、區,989個鄉鎮、街道辦事處,而成為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可見保護范圍規定得相當細致。
提醒 使用專用標志不收費
“從現在開始在保護范圍內的企業可以開始使用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準備工作。”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省質監局副局長陳百煉提醒企業,使用這個標志是不收費用的,符合條件的企業都可以使用。
“要組織保護范圍內有規模、有實力、講誠信,能保證普洱茶特色的企業申請使用普洱茶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陳百煉強調。
據介紹,云南還將建立從茶葉種植到成品茶銷售全過程的登記追溯制度,確保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的權威和國家標準的執行。
“有了標準后,那種將云南的大葉種曬青茶為原料拉到省外,采用普洱茶特定加工工藝制成的茶,不能稱為普洱茶;相反,不是在保護范圍內種植出的大葉種曬青茶原料,就算是在保護范圍內進行加工也不能稱為普洱茶。”陳百煉說。